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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实验空间”平台开展2019-2020-2学期本科实验、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23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在疫情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与《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信息化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7号),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办[2020]9号)和学校《关于做好新学期网络教学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利用“实验空间”平台开展2019-2020-2学期本科实验、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制定方案

“实验空间”平台(http://www.ilab-x.com/)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高等教育出版社负责建设运营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是全球第一个汇聚全部学科专业、覆盖各个层次高校、直接服务于学生和社会学习者使用的实验教学公共服务平台,旨在为实验教学各类型课程建设共享及应用提供全流程支撑服务。“实验空间”平台目前共有2069个实验项目,涵盖了41个专业类中的255个专业和1561门课程。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均免费开放。

各学院应合理制定线上实验、实习实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根据实验、实习实训课程的目的与要求、内容覆盖的知识点等核心要素的匹配情况,择优选取可采用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开展线上和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实习实训课程。

学院可根据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习实训类课程情况,组织相关教师注册(见附件4)、了解和熟悉“实验空间”的实验、实习项目(见附件1)。课程负责教师可根据课程内容对“实验空间”项目进行多项整合,从而实现项目资源利用最优化。

学院在进行课程与项目匹配时应多选择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项目。与本学期实验、实习实训课程完全匹配的“实验空间”项目,等同于正常教学,线上成绩将认定为学生课程最终成绩,学生返校后无需线下补修;与本学期实验、实习实训课程内容部分匹配的“实验空间”项目,实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上学习成绩将按学时比例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线下学习部分待返校后完成;不能匹配的课程待返校后补开。

二、申请开通项目服务

学院对“实验空间”项目梳理和筛选工作完成后,须按要求填写《利用“实验空间”开展实验、实习教学对照汇总表》(见附件2),并由课程负责教师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提前组织学生了解课程学习相关流程和要求(见附件5),待教务处向“实验空间”申请开通项目服务后开展教学。

三、组织课程学习与考核

“实验空间”项目服务开通后,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课程学习时间,相关课程负责教师应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开展解答、研讨等教学指导工作,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课程学习,最后由学院组织对课程成绩的认定工作。对于课程学习中出现的技术操作问题可直接联系教务处,教务处将向“实验空间”技术人员反馈解决。

四、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安排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做好2020届毕业生各项工作,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实验空间”平台中毕业实习类项目的方案制定,确保毕业实习的顺利开展。

五、其他说明

如因学生返校前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可于返校补修后由学院汇总成绩上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将《利用“实验空间”开展实验、实习教学对照汇总表》电子版于2020年2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sjjxk@sxu.edu.cn。联系人:胡波。联系电话:18603518824。



教务处

              2020年2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5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版】.pdf

附件4 在线智能实验室免费服务操作手册【教师版】.pdf

附件3 实验空间疫情期间服务方案的副本.docx

附件2 利用实验空间开展实验、实习教学项目对照汇总表.xlsx

附件1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共享平台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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