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公布山西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5-14 来源: 作者: 点击: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14号),为培养本科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学校组织了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经学院、学校两级评审,决定推荐1项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大创项目、16项国家级大创项目、40项省级大创项目,546项校级大创项目进行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省级以上大创项目成员须及时加入“山西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QQ群”(群号:261918032),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在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线上项目申报(网址:http://180.108.46.32:81/sxs_cxpt/)。
2、中期检查拟定于2022年11月进行,各学院组织院教指委对校级大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组织校教指委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结题验收拟定于2023年4月进行,组织方式同中期检查。
3、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具体按照《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验收通过的项目组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4、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积极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于积极报名参赛的项目,学校将增加项目结题验收评分权重。
二、项目经费管理
1、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由学校一次性核拨所在学院项目经费,省级以上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中途放弃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
2、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使用时严格履行财务手续。
三、项目成果要求
1、各项目组应积极争取推广项目成果,如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参加学科竞赛及带动创业就业等。
2、项目取得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山西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资助项目”。
3、学生发表论文需标注“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编号:xxx)”,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后给予版面费报销。
四、其它
1、各学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立项项目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
2、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期间如有疑义,请发送电子版书面报告至邮箱:sjjxk@sx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校级项目联系人:程老师 15835230227;
国家级、省级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15110355586。
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山西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