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3-03-31 来源: 作者: 点击:各学院:
根据《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项目自查(各级别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学院检查、结题答辩的形式进行。
1、项目自查(3月31日—4月23日)
项目团队认真准备以下材料:《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项目研究日志、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相关成果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设计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创业训练项目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项目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参见附4)。指导教师审核上述材料后,项目负责人于4月23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学院教学秘书邮箱。
2、学院检查(4月24日—5月7日)
各学院对项目材料进行形式检查,教学副院长审核材料后将国家级、省级项目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sxu.edu.cn,校级项目材料电子版学院留存。
3、结题答辩(5月8日-5月14日)
(1)验收答辩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校级项目的分组答辩;教务处组织国家级、省级项目的分组答辩,具体形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2)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校级教指委进行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院级教指委进行结题验收;验收专家根据项目团队答辩情况及结题验收材料,填写“专家组结论”。
(3)各学院于5月17日前将校级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归档备查,另将优秀学术论文ZIP(3-5篇)压缩包、《山西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校级)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5)发送至邮箱:sjjxk@sxu.edu.cn。如有论文发表,请各学院一并发送期刊电子版。
二、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优、良、中、差。结果为优、良、中的项目将记取创新创业学分;结果为差、中途放弃的项目不记取相应学分。
2、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需标注“山西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编号:xxx)”,提交刊物纸质版原件及发票后给予版面费报销。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联系人:刘老师:0351-7011913。
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山西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5:山西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校级)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