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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22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度开展认定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无专业类别要求,无计划限制,达到要求即可申报。除认定外,根据情况还要立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

二、申报材料

1.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详见附件1

2.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课程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课程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简介视频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名称)。

 3.2021年度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学院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汇总表》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sx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时间安排

 1.各申报单位于202179报送相关材料

 2.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进行。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课程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课程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课程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课程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课程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课程,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课程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课程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课程内容及使用课程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课程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课程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课程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课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申报课程的有效链接网址直接指向实验课程,且保持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申报书》附件材料中的“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必须提供内容按照模板要求填写,无统一格式要求,学术评价意见至少三位专家签字。

五、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351-7011913

教务处

                2021622



相关附件:

附件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1年度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学院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docx

附件1: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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