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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山西大学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8-27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4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8〕33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个类别,认定计划为260个(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  请有意向申报的院系填写《山西大学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联系人信息表》(以下简称《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18年 8月31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zhaofg@sxu.edu.cn.
2.《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内容见附件3
3.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4
4.《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
5.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教育部开通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申报推荐工作。“工作网”账户和密码将随后通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院系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4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8〕33号)文件要求,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学校将对报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议,校园网公式,择优向山西省教育厅推荐。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5.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其它
请各院系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简介视频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赵法刚,联系电话:7011913,电子邮箱:zhaofa@sxu.edu.cn(所有电子版文件用一个存储介质保存,命名格式为:山西大学-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教务处
                                  2018年8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doc

附件2 山西大学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联系人信息表.doc

附件3 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 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视频要求.doc

附件5 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6 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8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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