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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各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4-27 来源: 作者: 点击:
 

中心各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29日、30日为公休日,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落实,采取得力措施,责任到人。要不断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以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的安全。同时,各实验室要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各实验室假期前要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认真排查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等,尤其对实验室有毒、有害、易爆、易燃、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等要高度重视,逐一详查,并同时建立实验室安全台账,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等安全检查工作。

  对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要明确责任人,同时要做好使用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各实验室的要害部位要强化防范意识,切实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生物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西大学)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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