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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公布山西大学第十九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5-26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21号),为培养本科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学校组织了第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共有24家校内单位参与,经学院、学校两级评审,决定对1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大创项目,15国家级重点大创项目36项省级一般大创项目,442项校级大创项目立项(项目名单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216月至20225月)省级以上大创项目成员须及时加入“山西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QQ群”(群号:261918032),并于2021年6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sxu.edu.cn。

2、中期检查拟定202111月进行,各学院组织教指委对校级大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组织校教指委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各项目组须提交《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项目研究日志等研究过程材料。

3、结题验收拟定于2022年5月进行,组织方式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时,项目组须填写《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进行集中汇报和答辩,并提供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如总结报告、学术论文、调查报告、自查报告、商业计划书、研究日志、实物等。

4、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具体按照《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验收通过的项目组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5、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均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于积极报名参赛的项目,学校将增加项目结题验收评分权重。

二、项目经费管理

1、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由学校一次性核拨所在学院项目经费,省级以上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中途放弃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

2、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使用时严格履行财务手续。

三、项目成果要求

1、各项目组应积极争取推广项目成果,如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参加学科竞赛及带动创业就业等。

2、项目取得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山西大学第十九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资助项目”。

3、学生发表论文需标注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编号:xxx)”,学生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后给予版面费报销。

四、其它

1、各学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立项项目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

2、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项目名称及人员信息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动,须在公示期内由项目所在单位报送《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勘误表》(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7011913。

                                                                                                           教务处

                              2021526



相关附件:

附件3: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勘误表.docx

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1:山西大学第十九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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