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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公布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01-09 来源: 作者: 点击:各相关单位:
为培养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学校组织了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申报,共有25家校内单位参与,经学校、院系两级评审,决定对551项创新类项目,29项创业类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2、中期检查于2019年6月进行,各院系组织院系教指委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将组织校教指委专家督导检查。各项目组须提交《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项目研究日志等研究过程材料。
3、结题验收于2019年12月进行,由教务处和各院系共同负责实施。结题验收时,项目组须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进行汇报和答辩,提交科技论文,并提供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如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实物等。
4、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按照《山西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验收通过的项目组学生将获得相应学分。
二、项目经费管理
1、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项目执行一半时,接受中期检查,中期及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资助。
2、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使用时严格履行财务手续。
三、项目成果要求
1、各项目组应积极争取推广项目成果,如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带动创业就业等。
2、项目取得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3、学生发表论文需标注“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xxx)”,学生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后给予版面费报销;学生第二作者且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报销版面费还须符合以下标准:(1)自然科学类:二级学科主学报及以上期刊;(2)人文社科类:一C及以上期刊。
四、其它
1、各院系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立项项目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
2、学校下一步将邀请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匿名评审,择优推荐为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各项目组应合理使用经费,详细记录经费使用情况,以备检查。
4、项目一经公布,项目名称及人员信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动,须由项目所在单位填报《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信息勘误表》(见附件2),由院系审批后于开学第一周(2019年2月25日-3月1日)统一报教务处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7011913。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山西大学第十七期本科生科研训练立项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