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公布山西大学第二十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6-05 来源: 作者: 点击: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21号),为培养本科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学校组织了第二十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经学院、学校两级评审,拟对1项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大创项目、24项国家级大创项目、60项省级大创项目,421项校级大创项目进行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省级以上大创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加入“山西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QQ群”(群号:261918032),并于2023年6月11日18:00前在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访问新版)进行线上项目申报(网址:http://180.108.46.32:81/sxs_cxpt/)。
2、中期检查拟定于2023年11月进行,各学院组织院教指委对校级大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组织校教指委对省级以上大创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结题验收拟定于2024年5月进行。
3、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具体按照《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验收通过的项目组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4、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积极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于积极报名参赛的项目,学校将增加项目结题验收评分权重。
二、项目经费管理
1、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校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由学校一次性核拨所在学院项目经费,省级以上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中途放弃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
2、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使用时严格履行财务手续。
三、项目成果要求
1、各项目组应积极争取推广项目成果,如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参加学科竞赛及带动创业就业等。
2、项目取得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山西大学第二十一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资助项目”。
3、学生发表论文需标注“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编号:xxx)”,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后给予版面费报销。
四、其它
1、各学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立项项目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
2、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期间如有疑义,请发送电子版书面报告至邮箱:sjjxk@sx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教务处 刘老师 联系电话:7011913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