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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04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院系: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的紧急通知》(晋教安稳【2019】14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各院系放假前本科教学实验室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将清明假期期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2、各院系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落实,采取得力措施,责任到人。要不断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以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的安全。同时,各实验室要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3、各院系在放假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认真排查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等,尤其对实验室有毒、有害、易爆、易燃、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等要高度重视,逐一详查,并同时建立实验室安全台账,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等安全检查工作。

  4、各院系对清明假期期间需要使用的本科教学实验室,要明确责任人,同时要做好使用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果断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寒假不使用的实验室在检查完毕后要加贴封条。机房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一旦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要及时封堵和删除。清明假期期间严禁学生在实验室住宿和违章使用电器。

5、对各院系实验室的要害部位要强化防范意识,切实提高警惕,要做到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教务处
                                      2019年4月4日



相关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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