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公布第十四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12-28 来源: 作者: 点击: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5年 第83号
各院系:
为培养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实践能力,学校组织了第十四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申报。经学校、院系两级评审,决定对428项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2、中期检查于2016年6月进行,各院系组织院系教指委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将组织校教指委专家督导检查。各项目组须提交《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项目研究日志等研究过程材料。
3、结题验收于2016年12月进行,由教务处和各院系共同负责实施。结题验收时,项目组须填写《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进行汇报和答辩,提交科技论文,并提供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如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实物等。
4、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5、项目一经公布,项目名称及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动,须提交申请,由院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且中期检查后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及增加、变更人员。
二、项目经费管理
1、教务处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项目执行一半时,接受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停止资助。
2、资助经费按“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使用时严格履行财务手续。
三、项目成果要求
1、各项目组应积极争取推广项目成果,如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项目取得任何公开形式的成果都应注明“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四、其它
1、各学院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对立项项目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
2、各项目组应合理使用经费,详细记录经费使用情况,以备检查。
另,请各项目组对附表中项目信息进行核对,如有疑问于31日之前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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